“入住时,前台服务员并没告知过12时多收半天房费。中午时,也没电话通知我,等我退房说要加半天房费。”方先生住了酒店几天,中午14时08分退房时,被告知超过规定时间,要求多收取半天房费200多元。方先生与酒店协商不下拨打12315投诉。消保委人员迅速来现场并调解,双方达成一致,方先生拿回多付房钱。
“其实,中午12时不退房加收房费是2002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第十条规定。不过,早在2009年《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》中就被删除,改为"饭店应在前厅显著位置明示客房价格和住宿时间结算方法,或确认将上述信息用适当方式告知客人。"但现实中,还是有不少消费者和经营者并不了解。”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,如酒店旅馆依然执行中午12时退房,逾时加费制度并不是不可以,但必须明确告知,让消费者有知情权和选择权。而消费者涉及费用相关细节问题,可在入住时向酒店方了解清楚,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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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更多评论会员6476:好评
老板人不错,我妈身份证没带也没记得号码就差最后四位,最后也说写了出生年月就好了!行去沙滩5分钟左右,饭店到处都是,反正海鲜是不是新鲜也不在意了,出门旅游图开心
会员4890:好评
装修比较新,房间大,服务也不错
会员7839:好评
酒店房间干净,最主要的是洗澡的热水供应很足,每次游泳完回来都可以冲个热水澡;老板人很好,咨询好玩、好吃的去处都会给不错的建议; 酒店离海边很近,不管是在2楼还是8楼,都可以看到大海,当前8楼视野要好很多。